《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5-03-30        字号:

  2015年3月29日,由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与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在京召开,这是国内首次面向供应商的系统培训,来自政府采购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参加了本次培训会,专题培训会完成培训任务,顺利落下帷幕,取得圆满成功。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现场

  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总编辑胡志敏主持会议,并在开班仪式上发表致辞,介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的召开背景、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

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总编辑胡志敏致辞

  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采购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吕汉阳博士开启培训会第一章。吕汉阳博士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政策解读、宏观分析、趋势研判等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什么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发展阶段及相关法律,详细解读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十大观点”,让参会学员获益匪浅。

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采购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吕汉阳博士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向大家着重介绍了实施条例对供应商采购活动的影响,与大家分享了政府采购的特点以及实施条例的亮点和要点。“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前,我国政府采购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天价采购’、‘效率低下’、‘缺乏诚信’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催生了实施条例的出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权责对等,监督方式的转变使得公共利益得到实现。这也要求供应商建立诚信体制,制作招标文件的时候更好的与招投标法衔接。”赵勇教授以幽默风趣的语言特点将培训会的气氛推向另一个高潮。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教授

  在下午的培训课程上,原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吴小明,根据往期经典案例向大家介绍了企业如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吴小明在培训会上表示:“企业要想更好的参与政府采购,首先要熟悉政策了解规则,其次要依法采购公平竞争,在采购过程结束后要依法履约合法维权,这样企业才能更好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吴老师以其独特、生动的案例教学法获得广泛的认可和好评。课程结束后,学员纷纷找吴老师签名,俨然成了她的粉丝。

原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吴小明

  培训会结束后,安排了“答企业问”环节,专家们听取了学员对《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困惑和在政府采购领域所遇到的问题,通过引经据典的解读和鲜活案例的阐述,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让学员们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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